▶未按时交物业费,参选筹备组和业委会被拒!社区这样解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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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不要再为难物业了!
亲爱的业主朋友
物业服务合同具有集体合同的特征,
贯穿于《民法典》关于物业合同的规定中,
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。
原《合同法》中并未规定物业服务合同。
物业合同的订立主体和约束主体分离,
建设单位或者业委会(业主大会)
与物业公司订立的合同
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。
小区里的这些事
不是物业都能直接解决的
物业只能劝阻、制止
劝阻、制止无效
只能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
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
物业确实没有执法权
换位思考
将心比心
美好的生活环境
需要大家一起齐心协力维护
一
未经许可擅自住改商
污染环境影响他人
二
违规装修
破坏房屋结构、影响环境
三
侵犯全体业主利益
四
因房屋质量问题拒交物业费
五
擅自占用楼道、楼梯间
摆放物品、堆放杂物
六
未经许可擅自改变房屋结构
七
私搭乱建各类建筑物、构筑物
八
堵塞道路和消防通道
亲爱的业主朋友
不是物业为难您
业主与物业就像船与水
互相理解促和谐
我们会尽最大的力
帮助所能帮助的
图来源:慈溪发布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侵权,请告知,我们及时删除或妥当处理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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